安徽芜湖餐馆爆炸致17死

 新闻资讯     |      2016/12/5 8:26:22

安徽芜湖餐馆爆炸致17死 店主夫妻被判7年和3

2016-12-02 07:26:07  法制网

 


法制网12月1日消息,近日,备受关注的安徽芜湖杨家巷餐馆液化气瓶爆炸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经营砂锅店的张保平、刁山翠夫妻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2015年8月初,张保平、刁山翠转租杨家巷的门面,用于开设“砂锅大王”饭店。同年10月10日上午11时许,饭店灶台处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燃烧,瞬间引发大火,将搭建区域的顶棚烧着,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发生爆炸。该起事故导致在店内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难。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砂锅大王”小吃店的经营者张保平在更换店内给灶具供气的钢瓶时,减压阀和钢瓶瓶阀未可靠连接,其妻刁山翠准备使用灶具,打开钢瓶角阀后液化气泄漏,泄漏的液化气和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临近砂锅灶明火,导致钢瓶角阀与减压阀连接处(泄漏点)燃烧。张保平在处置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钢瓶倾倒、减压阀与角阀脱落,大量液化气喷出,瞬间引发大火,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爆炸。

安徽芜湖餐馆爆炸致17死 店主夫妻被判7年和3年

事故发生后,张保平一直在现场施救,刁山翠即跑到店外让周围的群众报警和救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保平、刁山翠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经营饭店过程中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燃和爆炸继而引发大火,造成在店内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难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张保平、刁山翠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鉴于本案的犯罪情节、两被告人的过失责任大小和造成社会的危害性,对被告人张保平不予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刁山翠予以从轻处罚。

 

 

一个气罐爆炸17条生命殒落——追问芜湖餐馆爆炸事故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10·10”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进入第二天,记者从该市多个部门了解到,目前相关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根据调查,该餐馆涉及无照经营。在17名遇难者中14名为学生。


6分钟灾难瞬间发生,遇难者中一氧化碳中毒为数不少

 

芜湖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还原了事故发生的过程,从液化气罐爆燃到爆炸仅为短短6分钟。

10月10日当天11时44分,位于杨家巷口的名为“砂锅大王”的小吃店摆放在门口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发生爆燃。11时47分,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迅速调派了两个中队4辆消防车3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11时50分,液化气瓶发生爆炸,大火很快吞没了店面,并蔓延至三楼以及隔壁店面。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当时包括店主在内的多名群众参与了救火,然而由于火势太大,小型灭火器和水管未能起到明显作用。

11时51分许,救援部队到达现场,立即展开灭火工作。据芜湖市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韬介绍,到达现场后,店面燃烧猛烈,消防队员第一时间疏散了楼上住户,再到北侧进行破拆,架设扶梯进行灭火,很快控制了火势。12时20分,所有明火被扑灭。

明火扑灭后,救援人员在一层北侧的两处地方发现了17具遗体。

事故发生时正是午饭时间,周边多个学校学生放学来此用餐,遇难者中包括14名学生,年龄在15岁到20岁之间